杨洋 编|李亦辉
3月31日,蓝天燃气发布公告,披露其控股股东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新华部分股份质押的情况。蓝天集团持有公司42.84%的股份,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持有公司总股数的72.17%,占公司总股本的30.92%。李新华持有公司6.54%的股份,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持有公司总股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6.54%。
蓝天集团及李新华合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46%。其中本次质押质押股份主要用于为蓝天集团融资进行担保。蓝天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不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天眼查资料显示,蓝天燃气成立于2002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69279.8876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黄涛,注册地址为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联播大道15号确山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大楼5楼。主营业务为管道天然气业务、城市燃气等业务。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李新华,董秘为赵鑫,员工人数为1667人,实际控制人为李新华。
公司参股公司15家,包括海南新长新能源有限公司、长葛市麟觉能源有限公司、河南蓝天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河南蓝天新长燃气有限公司、河南省豫南燃气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9.01亿元、47.54亿元和49.4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83%、21.86%和4.06%。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21亿元、5.92亿元和6.06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26.45%、40.72%和2.33%。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3.46%、40.69%和41.94%。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47条,周边天眼风险150条,历史天眼风险9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2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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